咨询电话010-69294323

企业资讯

本公司关于收取增值税发票的新规,2018年1月1日起执行
发布时间:2018-01-02 10:07:36| 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45号文件,自2018年1月1日起,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(包括: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)时,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“货物或应税劳务、服务名称”或“项目”栏次中。

       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,收取增值税发票必须显示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,否则不予以查收,特此通知,给您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。

 
 
 上一篇:关于北京宏信恒测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元旦放假通知
 下一篇:关于北京宏信恒测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春节放假通知
友情链接: 捷配仪表网商铺 企汇网企业店铺 百度

地址: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-0417室

备案号:京ICP备17063952号-1

服务热线:13716918943